11月30日,国家发改委宣布,自2011年12月1日起,天下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,天下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每度上调2.5分,燃煤电厂平均提高2.6分,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.4分钱提高至0.8分钱,装置脱硝装置的电厂举行每度电0.8分钱赔偿。而住民生涯用电试行蹊径电价制度,80%的住民户电价不做调解。
同时,发改委对天下电煤价钱举行暂时干预,划定2012年度条约电煤价钱涨幅不得凌驾上年条约价钱的5%。同时,要求秦皇岛等环渤海地区主要口岸5500大卡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凌驾每吨800元。